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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与遗产
质疑遗嘱的有效性:法律依据与证据
一份显得突然、苛刻或可疑的遗嘱可能会加剧本已痛苦的家庭纠纷。仅凭指控并不能使遗嘱无效,但真正的担忧不应被忽视。
JOO TOON LLC 诉讼团队 阅读需3分钟

一 份显得突然、苛刻或可疑的遗嘱可能会加剧本已痛苦的家庭纠纷。仅凭指控并不能使遗嘱无效,但真正的疑虑不应被忽视。法院会审视是否满足了有效遗嘱的法律要求,以及证据是否支持该特定质疑。
什么情况下遗嘱会无效?
遗嘱可能因未妥善执行而受到质疑。根据《1838年遗嘱法》(Wills Act 1838),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,并由立遗嘱人签署,或由立遗嘱人在场并指示他人代为签署。签名必须在至少两名同时在场的见证人面前作出或确认,且见证人必须在 立遗嘱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 (《1838年遗嘱法》第6条;AEL and others v Cheo Yeoh & Associates LLC and another [2014] SGHC 129,该案中仅有一名见证人见证的遗嘱被裁定无效)。
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还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(Chee Mu Lin Muriel v Chee Ka Lin Caroline (Chee Ping Chian Alexander and another, interveners) [2010] 4 SLR 373 at [37],适用 Banks v Goodfellow (1870) LR 5 QB 549)。概括而言,立遗嘱人必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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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解订立遗嘱的性质和效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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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所处置的财产有大致的了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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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虑到那些可能合理期望获得遗产的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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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未受到扭曲决策的心理障碍影响。
年老、疾病或痴呆并不自动构成丧失行为能力。
立遗嘱人必须知晓并批准遗嘱的内容
